2007年1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网站擅自提供《七剑》有偿点播
浙江一公司被判赔4万元
朱立毅

  浙江八面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因在其网站上提供电影《七剑》的有偿点播服务而被告上法庭。虽然这家公司自称在《七剑》的点播服务中仅获利100元,却在近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判令赔偿4万元。
  将八面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是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,它拥有《七剑》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版权、发行权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收益权。2006年初,慈文公司发现八面互动公司在其网站(www.8mchina.com)上提供《七剑》的有偿在线点播服务。
  在对这一情况进行公证后,慈文公司便将八面互动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及诉讼相关费用3.1万元,合计达18.1万元。
  八面互动公司虽承认自己曾提供《七剑》的点播服务,但表示只有两名用户曾点播,其中一名消费30元、另一名消费70元,而后一名用户正是慈文公司办理公证时点播的代理人。八面互动公司认为自己的侵权情节显著轻微,因此不能接受慈文公司的巨额索赔。
  杭州市中级法院在审理后认为,八面互动公司未经慈文公司的许可,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《七剑》的有偿在线点播服务,侵犯了慈文公司的著作权,应立即停止。对慈文公司提出的18.1万元赔偿款,法院认为,慈文公司没有提交能证明其损失或八面互动公司获利的有效证据,因此不予支持。
  最后,法院综合电影《七剑》的完成时间、知名度、耗资及慈文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,判令八面互动公司向慈文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、公证费和律师费1万元,合计4万元。